昨天,读者张先生就租赁地下室的问题向记者求助。据了解,张先生在小区内租了一个15平方米的地下室用来存储杂物,在签合同时却被物业告知需要交纳地下室的房屋维修基金和印花税,不然就别租。无奈之下,张先生只好签订了合同。事后,他特别不解,“房屋公共维修基金不是只有买房子的人才需要交吗?我租一个地下室为什么也要交呢?”
据张先生介绍,他于2008年12月买了一套小区的两限房,由于两限房限制户型,没有地下室存储杂物,他觉得一直不方便。上个月,小区的物业告诉他,小区内的地下室可以出租给住户使用,只需要交纳几万元就可以租一个15平方米的地下室,而且地下室的使用权限是43年。
“当时一听这个消息特别高兴,我一直想要一个地下室来存储杂物,于是立即联系物业预订了一个。但是,前两天在签租房合同的那一刻,小区物业才告诉我需要租户自己交纳房屋公共维修基金和印花税给物业,不然就别租。”张先生说,为了租到地下室解决储物问题,他最终还是在合同上签了字,并付清了86421元的租金,同时还交纳了3000元的公维金和87元的印花税。
此后,张先生越想越觉得有问题,“房屋公共维修基金不是在买房子的时候由买房人自己负担吗,为什么我租个地下室也要交呢?”张先生认为小区物业将公维金与地下室出租绑定到一起的做法不符合规定,“而且他们也没有出示地下室的产权证,我都不知道这个地下室是不是有产权的,现在合同也被他们收走了,到现在也没给我。”
昨天下午,记者联系了小区物业,物业工作人员表示,小区内地下室的产权所有者属于小区的房产开发有限公司,用户也是与他们签订的协议,合同过几天盖好章就会回到租户的手中。该工作人员还表示,租户所交的租金和其他税费都不是交给物业,跟物业并没有关系。
随后,记者又拨通了小区房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客服电话,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印花税是按照合同里协商好的,租户和产权所有者双方平摊税费。小区内所有房屋和公共设施的房屋公共维修基金当初都是房产开发公司代为上交给国家的,由于地下室的使用权转让了43年,所以房屋公共维修基金也需要租户自己承担。“合同盖完章会马上回到租户手中,这个小区每一个租出去的地下室也有房屋产权证书,之后会在小区内公示出来。”该工作人员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