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忠实践行生态文明思想,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保护生态环境,出台了《吉林省黑土地保护条例》《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吉林省辽河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等多部地方性法规,为美丽吉林建设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8月15日上午,松原市在纳仁汗公园组织开展了全国生态日主题宣传活动,向群众宣传生态日设立的意义、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
延吉市8月15日成立了生态环境志愿服务站,并培训了首批环境保护志愿者。
在集安市,生态环境保护站的工作人员走上街头,积极向市民发放《“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生活”倡议书》,普及生态文明理念。
通化、辉南、磐石等地纷纷开展“生态文明我们在行动”主题实践活动,普及推广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
8月15日,临江、镇赉、东丰、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等多地的公共环保单位对外开放,引导市民践行生态文明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