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举办第十三届(诸城)东坡文化节的批复
潍坊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举办第十三届(诸城)东坡文化节的请示》(潍政呈〔2023〕39号)收悉。经省政府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2023年9月25日至9月27日在诸城市举办第十三届(诸城)东坡文化节,主办单位为省文化和旅游厅、潍坊市人民政府。
二、认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守财经纪律,严格控制活动规模和经费支出,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做到简朴务实高效。
三、严格执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新阶段常态化防控有关规定,落实疫情防控责任;认真落实安全责任,强化安全措施,加强人员检查及现场管理,确保活动安全有序开展。
四、不得进行违规宣传,不得随意改变活动名称和增减主办单位,不得违规邀请领导干部出席。
五、不得以举办活动为由,向下级单位、企业和个人打广告、收费、摊派、拉赞助、转嫁费用,不得使用财政资金邀请各类名人明星,不得发放礼金、礼品、贵重纪念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
六、请于活动结束后1个月内,将活动内容、规模、费用总额和支出等情况以及是否存在违规问题的自查情况报省政府,并抄送省文化和旅游厅。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8月24日
来源:山东省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