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他被查的前一年(2021年),已有两名他的老下属,分别是西藏自治区委政法委原副秘书长李运峰,自治区公安厅原委委员、副厅长赵涛。
提级侦查
杨光明案件的一个特别之处在于,该案是最高检提级侦查的。
2023年5月,最高检发布消息称:
西藏自治区公安厅原委副、常务副厅长,西藏自治区政协社会法制外事委员会原副主任杨光明(正厅级)涉嫌徇私枉法一案,由最高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移送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审查。
同时,由西藏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的杨光明涉嫌受贿案、西藏自治区公安厅侦查的杨光明涉嫌非法持有案也移送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一并审查。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杨光明原为正厅级干部,其涉嫌的三个案件中,受贿案和非法持有案分别由西藏自治区监委和自治区公安厅调查、侦查,而徇私枉法案则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提级侦查,这在以往并不常见。
政知君了解到,杨光明徇私枉法案,是2018年刑诉法修改后最高检直接立案侦查的首起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
最高检专案组赴西藏、四川侦查取证
此前,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彭新林曾对媒体表示,最高检对各省级检察机关有领导职责,在必要时,有权对一些案件直接提级办理,这些案件可能是案情重大、复杂的,也可能是涉案人员身份特殊、办理难度大的。此外,若当地检察机关认为案情重大、复杂时,也可以请求将案件移送最高检侦查。
政知君注意到,近期,该案的更多细节首次披露。
据《检察日报》报道,杨光明先后担任西藏自治区公安厅委副、常务副厅长等职务,任职期间多次利用职务便利徇私枉法。受案后,最高检组成专案组赴西藏、四川等地,完成侦查取证任务。
上述报道披露,杨光明已经获刑——一审判决杨光明数罪并罚,决定执行十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