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经调解达成一致
事发2023年春节期间。2023年1月22日,程某强及姐姐回到安岳过年,远在湖北的好友程某携家人同往。当天晚上,几人在餐宴上互相敬酒,劝酒至深夜,程某因醉酒留宿。然而,不幸发生了。第二天上午,见程某久未起床,程某强去叫醒时发现其已无生命迹象。后经鉴定,程某为急性酒精中毒致意外死亡。
半年后,因无人提及赔偿问题,程某家人诉至安岳,向事发时与程某同桌的5名劝酒者索赔各项损失百万余元。考虑到双方当事人为亲朋好友,办案法官决定先行调解。由于当事人居住地分布在湖北、重庆、四川三省市,法官采取线上为主、线下为辅的调解方式。
在多次释法明理下,劝酒者认识到,在饭局中共同饮酒虽无可厚非,但参与者不应过量敬酒、劝酒,相互间负有规劝、提醒、照顾的义务。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由5名劝酒者给予死者亲属赔偿款31.6万元。在签订了调解协议,并现场进行司法确认后,5名劝酒者当场履行了给付义务。
——法官提醒——
共同饮酒虽系正常的社会交往活动,单纯饮酒并不产生民事责任,但是共同饮酒人之间应当尽到相互提醒、劝告少饮酒并阻止过量饮酒的注意义务。当共同饮酒人处于醉酒等危险状态时,其他共饮人应及时采取救护、通知、照顾、送医等合理措施保护醉酒之人免受伤害,积极履行救助义务,若因过错违反上述义务,应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杨选荣 刘芹玉 红星新闻记者 姚永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