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将极力反对呈请。然而,鉴于公司清盘条例第182条的影响,公司董事会谨此提醒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倘公司最终因呈请而清盘,在未获得高等认可令的情况下,于起始日或之后作出的公司股份转让将属无效。高等已将呈请的首次聆讯日期定为2024年5月17日。
公司将征询法律意见,并采取一切必要行动保护其合法权利。此外,公司将寻求法律措施以坚决反对呈请,此乃由于董事会认为呈请并不代表其他利益相关者之利益,并可能损害公司的价值。
碧桂园方面向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表示,公司涉建滔集团的债务金额在境外整体有息负债占比很低,单一债权人的激进行动不会对公司保交楼、正常经营以及境外债务整体重组产生重大影响。参考业内其他违约上市房企案例,个别债权人向香港申请公司清盘的情况较为常见。公司坚决反对呈请书,并将寻求法律意见,采取一切必要行动,与顾问团队积极妥善抗辩应对。
碧桂园还表示,自公告无法如期偿付所有境外债务以来,公司已聘请财务和法律顾问,协助评估集团的资本结构及流动性状况,并制定整体的解决方案。目前已与境外主要债权人团体代表小组建立了有效沟通机制,境外债整体重组正在积极有序推进。各方坚信,公司清盘是各方皆输的结果。公司将持续与主要境外债权人团队积极协商沟通协作,以寻求最优解决方案。
“目前,我司各项经营一切正常,将继续以保交付、保经营为主要工作目标,最大程度保障购房业主、债权人、投资人和员工在内的所有利益攸关方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