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7点左右,重庆一女子何某在22楼家中突发躁狂,持菜刀将其婆婆砍伤后,将3岁幼子从窗户抛下坠地身亡。有传闻称该女子近期精神行为异常,那么该女子是否会因为患有精神类疾病而免除刑事处罚?
河南万翔律师事务所杨祎楠律师称,从目前掌握的信息来看,该女子已经涉嫌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至于女子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一事,事实上法律并不是对所有精神病人犯罪一刀切不处罚,而是在具体案件中严格鉴定刑事责任能力,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可知,精神病人不负刑事责任需要满足两个条件:1.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2.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因此,该女子是否负刑事责任,还要看其在犯案时是否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而且还要经过司法程序确认,而并非只要其系精神病人就一律不负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