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旧时写给官府的担保他人身分、行为清白或符合某一商定的条款的文书。
2、(2).指官吏应选或童生科举应考时证明其身分、情况的凭证。
3、如担保应试童生身家清白,没有冒籍、匿丧等。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