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发展理念,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积极探索,推动分级分类监管,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切实保障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创新举措,助力营商环境优化。
科学分类,动态调整。今年4月,中韩示范区应急管理局制定危险化学品企业分类分级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对中韩示范区行政区域内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企业实行信用评价,落实差异化监管措施。中韩示范区应急管理局将危险化学品企业按照危险性、安全生产条件和安全管理水平划分为3大类4个等级,对不同等级的企业实施不同频次、有针对性的差异化监督管理。同时明确将根据国家及长春市安全监管总体情况和需要,适时对企业分类标准进行调整。
严格监管,诊断定级。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分类分级监督管理工作机制,中韩示范区应急管理局近期对区内相关企业开展实地检查、诊断定级。其中,对行业信用评价等级为AAA级的某加油站,依法依规采取降低其安全检查频次为每年不少于一次安全检查的监管措施;对行业信用评价等级为AA级的某农业机械管理服务站,依法依规采取延长其安全生产及隐患自查自报情况上报周期为每年一报的监管措施。通过减少安全检查频次,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
守信激励,消除隐患。中韩示范区持续强化“激励先进、惩戒后进”工作导向,对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示范作用突出的企业加强正面激励,减少对其监督检查的频次,在申请评先评优时予以优先推荐。对连续评级低、存在严重安全生产管理问题的企业,综合利用安全生产通报、警示约谈、经营主体信用考核、行政处罚等工作措施,从严从重查处违法行为。
通过分级分类监管,中韩示范区督促区内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对检查中发现的质量安全隐患,现场纠正、限期整改,并跟踪抓好督办,实行销号管理,进一步推动了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吉林日报 记者张雅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