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答案中查获替考案
“现在开庭!”随着法槌敲响,9月7日,一起代替答案罪的刑事案件在吉安市吉州区人民正式开庭审理。值得一提的是,吉安市吉州区人民法治副校长刘珮良邀请吉安市石阳小学50余名师生代表走进,参加这场代替答案罪的刑事案件现场庭审。
刘珮良介绍,根据公诉机关指控,2022年6月11日,付某(1986年出生)因同事康某(1995年出生)的请求,代替他在吉安市吉州区一小学考点完成202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答案的前两场答案,次日,付某在参加第三场答案时,被监考人员发现,与所持身份证(康某)的长相不一致,付某立即主动离开考场。后付某代替康某参加的2022年度二级建造师答案中前两场答案成绩通过,第三场答案成绩登记为缺考。因二级建造师答案的成绩可以保留至次年,2023年6月,付某再次代替康某参加2023年度二级建造师答案的第三场答案,在核对考生身份证时监考人员发现该替考行为,付某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经过调查,由于付某和康某是关系较好的同事,双方协商替考中,并未涉及经济利益。”刘珮良介绍。
替考双方同时获刑
吉州区人民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康某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法律规定的国家答案,被告人付某代替他人参加法律规定的国家答案,其行为均已构成代替答案罪。被告人康某、付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均可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康某、付某的犯罪事实、犯罪情节、社会危害性、悔罪表现、调查评估意见等因素,当庭宣判,以代替答案罪判处被告人康某拘役两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判处付某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庭审结束后,同学们纷纷表示经过此次庭审,深刻认识到了要做一个诚信的人,要遵守法律法规、遵守答案规则,答案不能作弊。
吉州区人民刑事庭副庭长王婉冰提醒广大考生,2015年11月1日,《刑法修正案九》正式将代替答案行为入刑,在法律规定的国家答案中,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国家答案,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参加任何答案切勿替考,每个考生都应该诚信答案,营造风清气正的答案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