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近日印发《福建省文化和旅游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3版)》(以下简称《指南》)。《指南》实施期为5年,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指南》由总体要求、建设内容、组织实施3个部分构成,并配发了标准明细表、标准制修订清单和标准统计表。标准体系分为通用基础、文化、旅游、两岸文旅融合发展4个一级子体系,共有0项标准。其中,文化标准体系包括公共文化服务、文化遗产、文化艺术、文化产业4个二级子体系;旅游标准体系包括旅游公共服务、旅游业态、旅游目的地3个二级子体系。
《指南》提出,各地要凝聚多方力量、整合各类资源,统筹推进福建省文化和旅游标准体系建设。要扎实推进重点标准制修订,实现标准化工作在文化和旅游行业的普及应用和深度融合;做好专业领域标准与基础通用标准、新制定标准与已发布标准的有效衔接,不断完善、优化标准体系;加强重要标准宣贯培训,支持国家级、省级标准化试点示范建设,培育一批具有带动、引领作用的试点示范项目;搭建国内外标准化工作交流平台,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交流合作,推动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向行业标准、国家标准转化。(叶钦强 李金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