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国际 >内容

被遗弃女婴父母双亡?当地回应:仍在寻找其父母

2024-01-13 17:21:57来源:
导读原标题:被遗弃女婴父母双亡?当地回应:仍在寻找其父母近日,一名四个月大的女婴被遗弃在四川达州宣汉县城的街头,居民发现后报警,引发关...

原标题:被遗弃女婴父母双亡?当地回应:仍在寻找其父母

近日,一名四个月大的女婴被遗弃在四川达州宣汉县城的街头,居民发现后报警,引发关注。目前,女婴已被寄养至达州市社会福利院。

针对网上有消息称女婴父母离世,剩下爷爷奶奶无力抚养的传闻,1月11日,四川省达州市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回应称,相关传闻尚未得到公安部门确认,目前女婴的父母还没找到,警方尚在排查,不清楚网友是如何确认其“父母双亡”的。

记者注意到,有网民发帖称“全国各地许多人赶到达州,想收养该女婴”。对此,达州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表示,达州市民政部门已经发布寻亲公告,当地公安部门也在积极寻找其家人。现阶段,女婴由达州市社会福利院负责抚养,即使其家人最终仍未现身,根据相关要求,也需要在寻亲公告发布60日之后,才会考虑下一步的流程。

1月5日,四川省达州宣汉县居民在街头发现该女婴,随即报警。宣汉县公安局蒲西派出所接警后赶到现场,从女婴身上找到一张纸条,纸条内容为:女婴出生于2023年8月20日,因家庭变故,无力抚养,将小女儿放在此地,等待有缘人抱回抚养成人。

民警在女婴身上发现的纸条。

1月5日上午,女婴被送到达州市福利院暂时寄养。目前,宣汉警方正在全力查找女婴亲生父母,但要通过一些技术手段进行比对,这个过程可能需要一定时间。警方同该福利院签了协议,目前,被遗弃女婴在福利院的生活一切正常,身体状况并无异常

达州市社会福利院。

就女婴被遗弃一事,浙江泽大(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君认为,结合女婴被遗弃的事实,其父母已构成遗弃罪,后续抚养态度可能成为量刑考量指标。

“父母对年幼的子女有抚养义务,拒绝履行该抚养义务,有可能构成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所规定的遗弃罪,被处以五年以下、拘役或者管制。”刘君表示,本案中,该女婴被遗弃后已超过一定时间,应当认为其父母的遗弃行为已经完成。“即使父母现在主动联系,亦难以认定为犯罪中止或未遂,但父母后续继续抚养的态度等可能成为量刑的重要考量指标。”

来源:综合澎湃新闻(记者:庄岸)、封面新闻(记者:罗轩)

编辑:赵静明

校对:任倩妮

获取资讯更新更快

关注新快报

●历时六年拍摄困难家庭圆梦大学;深入报道基层防疫人员“跑楼姐”;推出乡村振兴系列报道,用文字和镜头记录广东各地农村脱贫奔康;寻亲圆梦行动、许愿瓶行动、爱心团年饭等公益活动温暖千家万户……新快报创刊25年,挺膺力行,不负使命,参与公共事务,关注民生福祉,积极记录时代变迁。

●想获得授权转载,请与后台编辑联系,留下希望获得转载授权的文章题目、转载公众号(包括ID)、联系方式等信息。

新闻线索报料微信:xkb_86

报料热线:020-87776333

发行热线:020-87133914

广告热线:020-87508868

报料邮箱:xkb315@126.com

商务合作QQ:1315561244

刊登声明:020-87568381

设为星标

不迷路

★添加小新微信报料(微信号:xkb_86)

点亮“在看”↓↓

免责声明:本文由用户上传,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猜你喜欢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