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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一女子为男友鸣不平,连续5天到其男友工作超市被判处拘役2个月

2024-03-03 08:00:34来源:
导读原标题:牡丹江一女子为男友鸣不平,连续5天到其男友工作超市被判处拘役2个月近日牡丹江市阳明区审理了一起案被告人孙某连续多天在同一超市...

原标题:牡丹江一女子为男友鸣不平,连续5天到其男友工作超市被判处拘役2个月

近日

牡丹江市阳明区

审理了一起案

被告人孙某连续多天

在同一超市实施

所盗物品达二十余种

“可一只羊薅毛”

等待她的必将是

法律的惩罚

某超市的监控视频中显示,一名戴口罩、拎着包的女子,在超市入口处,拿了一个购物袋,走入生活用品区,徘徊10余秒后,拎了一桶豆油放到过道旁边的角落。随后又选了一些商品放入购物袋中,返回角落取走豆油,直接从小门离开。超市负责人发现该女子的行为后,立即报警。

牡丹江市阳明区审理后查明,孙某连续5天到该超市用视频中的方式,盗取鸭蛋、挂面、豆油、鱼罐头、苹果罐头等多个物品。在进一步了解后发现,她这些物品的目的居然是为了报复。原来,孙某男友是该超市员工,认为在超市受到不公正待遇后,向孙某诉苦。孙某便以偷盗的方式,对该超市经营者进行报复。

虽然被告人孙某在庭审中认罪认罚,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但仍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最终判处孙某拘役两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阳明区刑事审判庭员额法官 张宇龙:

根据《中华人民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拘役、管制,单处或并处罚金。上述案件中,孙某金额数额较大,因此被判处拘役两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来源:黑龙江省高级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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