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是最大的民生,也是经济发展的重中之重。今年,扬州市政府以红头文件出台促进就业的“实施意见”。当日的新闻发布会上,相关部门负责人就这个文件向社会各界进行解读。张小辉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实施意见”分为支持企业发展、鼓励全民创业、强化职业培训、健全援助制度、加强组织实施五个部分,共二十二条。扬州全市范围内的用工企业、就业重点群体和全体城乡创业者(含外地户籍在扬州创业人员)将从中受益。
这个“实施意见”的多重利好在哪?范耘在新闻发布会上用五个“更”给予了回答。他说,困难企业认定门槛更低;困难企业支持力度更大;降低企业用工成本更实;信贷资金支持标准更高;重点群体就业底线更牢。民众将在降费减税、援企稳岗补贴、富民创业担保贷款、技术技能提升补贴、社保补贴、生活费补贴和就业见习补贴等方面受益。
用人单位可以降低哪些成本?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张跃春说,该“实施意见”出台后,对用人单位和职工失业保险缴费比例总和从3%阶段性降至1%的现行政策,2019年4月底到期后继续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用人单位职工医保单位缴费费率0.5个百分点,同时不提高个人缴费费率。困难企业经批准可缓缴除基本医疗保险费外的社会保险费,缓缴期最长6个月。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2019年对困难企业返还标准可按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
“实施意见”中还特别提出强化小微企业融资服务。扬州市财政局副局长郭佳表示,为了鼓励创新创业,切实帮助小微企业缓解融资难题,市财政部门将进一步整合优化“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资金池”,2019年资金池规模不低于20亿元,引导信贷投放15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