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措施》明确,将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口岸通关管理模式改革创新,首先要规范和降低口岸收费,除了完善规范口岸收费目录清单、加强新增收费项目监管外,停收或推动降低多项口岸收费。其中,停收来往港澳小型船舶公共信息平台(小船平台)相关服务费;今年6月底前,推动“小船平台”申报功能并入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标准版,实现企业免费申报。
推广海运口岸智能通关
同时,推动航空口岸货站运营单位分步实施降低货站处理费、货物保管费等经营服务性收费;推动降低货代、船代、物流、仓储、港口服务等环节经营服务性收费,降低报关报检服务和检疫处理收费,以及推动降费政策措施红利惠及外贸企业。
在提高口岸通关服务水平方面,《措施》明确推广海运口岸智能通关模式。支持黄埔海关实行“厂港联动”、“场港一体”监管模式并在广东全省相关口岸推广,通过实行“智能卡口”、“智能地磅”、“智能审图”、“智能装卸”和“智能选查”等手段,实现企业跨境货物全天候通关。此外,推进完善粤港跨境货栈模式,实现香港机场与广州南沙保税港区一站式“空陆联运”(须在入境口岸实施检疫的货物除外)。
年底前车辆通行“网上办”
《措施》还提出,推进深圳“单一窗口”数据汇聚到广东电子口岸平台,全面推广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标准版各项应用功能在广东应用上线,2020年底前主要业务(货物、舱单、运输工具申报)应用率达到100%;同时加强与香港、澳门“单一窗口”对接交流与合作。同时,建设大湾区跨界车辆信息管理综合服务平台,在今年底前,实现粤港澳车辆通行大湾区“网上办”、“协同办”。
此外,推广“合作查验、一次放行”和“一站式”新型通关模式。今年底前,总结完善港珠澳大桥珠海公路口岸查验机制改革创新成果,在珠海青茂口岸旅检通道实行“合作查验、一次放行”通关模式;在深圳莲塘口岸车辆通道实行客、货车辆“一站式”通关模式。
《措施》还要求建立供港澳鲜活产品“绿色通道”,对供港澳鲜活产品推行预约候检、优先查验、优先检测、快速验放;对供港澳食品农产品推行直通放行制度(负面清单产品除外)。在今年底前,还推动广州、深圳港口岸开展海运进出境货物中转集拼业务;推动在深圳湾口岸设立深圳、香港机场中转旅客车辆通关专用通道并提供行李直挂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