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爱伦昨出席总商会论坛时表示,由于内地对有住所的居民会征收全球税,因此市场都关注有关住所的定义。她表示,根据内地部门解释,有住所并不单是指在内地有房屋,而是以整个行为去看,包括有没有户籍,以及在内地有没有家人等。内地部门亦指出,即使有领取到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人,只要在内地没有户籍,都会享有「六年规则」,只要不是在内地连续住满六年,都只会征收在内地产生的收入。
居民放弃户籍前要先清税
不过,汤爱伦指在新制度下,内地部门交换及个人纳税信用的实行会较以往严格,居民放弃户籍前要到税局进行清税,再领取税局的通知书,才可到公司领取最后一个月粮。
另外,在企业所得税上,陈嘉华表示,现时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内地项目,可暂不征收所得税,但有关要求高,限制好大,包括所投资项目后,有关资金不可以离境。此前,有一个案公司收购一个由港人持有企业,都被认为有关收购资金会离境,而不能暂缓征税。惟她表示,有关规则可能有利公司投资于大湾区项目。
陈嘉华又期望,内地可放宽境外机构到内地设常设机构的标准,并提供更多税务优势与企业,以助发展大湾区,当中包括为一次性的或短期项目提供税务申报及注销,而企业利润若用于与内地企业的合作项目,相关利润可得到扣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