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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振英在违法达义不终止社会纷乱无了期

2019-04-27 17:36:19来源:
导读成就研讨会时表示,近年社会上有人有意或无意地错误理解基本法,否定中央对本港的管治权,是意图去中央化,包括当年有人在政改讨论中提出公

成就”研讨会时表示,近年社会上有人“有意或无意地”错误理解基本法,否定中央对本港的管治权,是意图“去中央化”,包括当年有人在政改讨论中提出“公民提名必不可少”,亦是对市民重大的误导。他亦回应有关非法“占中”的问题,强调对“违法达义”的说法必须直斥其非,否则社会的纷乱将无休无止。研讨会由“一国两制研究中心”和“香港发展论坛”联合举办,昨日在湾仔会展中心举行,逾百人出席。梁振英及全国港澳研究会会长徐泽、香港岭南大学校长郑国汉、前中央政策组全职顾问王卓祺担任演讲嘉宾。

有人意图“去中央化”

梁振英在演讲时谈及近年关于中央对香港拥有全面管治权的讨论。曾担任基本法谘询委员会秘书长的梁振英指出,在基本法起草之时,基本法谘委会已对香港是否有剩余权力的问题作研究,并作报告指出,“香港回归在本质上是中国政府收回香港,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授权行政长官及特区政府治理香港,而并非香港将自身既有的权力上缴中央政府,保留剩余权力。”他说,这一说法很快被香港社会接受,在基本法起草期间及颁布后都再未被提及,但近年香港有人提出“换汤不换药”的概念,否定或质疑中央对香港的全面管治权,是意图“去中央化”。

梁振英亦指出,近年社会上有人频频就基本法条文误导市民,例如在2014年政改讨论中,有人称中央“搬龙门”,将修改行政长官产生办法必须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改为“批准”。他说,这是明显的误导,因为自1990年基本法颁布以来,基本法附件一中一直都是明文规定“批准”二字;另外,有人提出“公民提名必不可少”,声称只有“公民提名”的行政长官选举才是“真普选”,但基本法45条规定,行政长官“由一个有广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员会按民主程序提名后普选产生”,故提出“公民提名”者是意图向其追随者隐瞒基本法的明确规定,“这是又一次的重大误导”。

强调基本法就是标准

梁振英表明,基本法颁布至今已经29年,任何人谈论“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落实问题时,基本法就是标准,“不能架空具体法律条文,不能只谈理念,更不能信口开河”。他认为,香港社会有必要全面深入及有针对性地宣传解释基本法的具体规定,避免误解并化解误导。

在问答环节,港区全国人大代表、工联会会长吴秋北关心非法“占中”是否对香港法治造成冲击。梁振英回应表示,当年有人提出“公民抗命”是“违法达义”,至今仍有人这么说,“对这种说法一定要直斥其非”。梁振英举例解释说,每个人心中有不同的“义”,如果有人认为无“公民提名”的行政长官选举是不义,就可以违法占领香港闹市79日,那么同样有人可以认为现时的房屋问题不义,而去占领空置的住宅单位;又或者有人认为贫富差距不义,是否就能去劫富济贫?他强调,“‘违法达义’的说法必须画上句号,否则社会的纷乱将无休无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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