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会表示,这个计算方式可令不同机构的海外医生,有同等的临床经验,若两间医学院的海外医生,只有六成时间做临床工作,要做够30个月,才符合一年半的临床工作要求。医学会前会董欧耀佳向传媒表示,医学院医生的临床工作是指在威尔斯和玛丽这两间教学医院工作;卫生署门诊服务都计,如何计算就由署方决定。医学会会长何仲平解释,卫生署海外医生正式注册后,出来执业要独当一面处理病人,为保证市民健康,故支持要有18个月临床工作经验。
不过,中大医学院发声明表示,「微调方案」将临床工作定义为全时间在公立医院服务,等同否定教学及研究工作对整个医疗系统的重要性及贡献,对医学教学和研究不被重视及认同,深表遗憾。
港大医学院亦指,医学院医生的日常工作包括临床治疗、教学与科研,为了大幅增加医科生人数和驻院医生培训名额,社会对高水平医学教授的需求现处于历史高位,医委会的任何决定都应充分考虑这些因素。
政府欢迎新方案划一不同机构工作的年期要求,但部分医学界对临床工作的定义不包括公营医院临床工作以外的服务有保留,对如何计算临床工作的年期亦有不同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