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方面,在现有交流合作机制和平台上,外交部还将积极探索新的交流形式,如邀请特区法律界人士参加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的“中国—亚非法协国际法交流与研究项目”等国际法交流项目。徐宏还表示,香港特区具有独特普通法优势,在商法、金融法等领域人才济济。随着我国对外交往的不断拓展,以及“一带一路”建设的全面铺开,国家需要大量的涉外法律服务和人才,香港可以抓住机会搭乘“顺风车”,拓展更广的合作空间,打造更多合作项目,为特区和国家发展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