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审议的《外商投资法》,将是改革开放进入第二个四十年后,扩大优化利用外资、打造对外开放升级版的一部“基本法”,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准入前国民待遇、负面清单、内外资一视同仁等一系列新制度,将催生外资管理体制的根本性变革,并进而提高整体经济环境的公平和透明,稳定外资的预期和信心。这对於中国经济发展和深化改革具有长远意义。
同时,这部法律又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在逆全球化思潮甚嚣尘上、贸易战硝烟四起的大背景下,中国通过立法,宣示保护外资、鼓励外资的鲜明态度,对知识产权保护、强制技术转让等外资关心的问题,及时作出回应,缓解疑虑,对外释放了维护经济全球化、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的信号,也为中美贸易谈判增添了筹码。
新的外商投资法律体系下,港澳台企业权益如何保护也是备受关注的焦点。实践中,对港澳台投资一直参照外资进行管理。在此前全国人大常委会两次审议中,对於如何照顾港澳台企业的特殊性,进行了充分的讨论,提出了众多解决方案。加之大湾区带来的新机遇,可以说,港商投资内地,未来不仅不会因法律变动带来不利影响,反而将是方式更便利、空间更广阔。正如人大发言人张业遂4日表示,“制定《外商投资法》不会改变国家对港澳台投资的法律适用安排”,再次为港商派定心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