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项目尽早开工:督促加快拟新开工的15座重点易涝区排涝泵站、30条中小河流治理、107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前期工作,其中已完成初设审批且具备汛前开工条件的要力争汛前开工,其他项目要于9月底前完成初设审批,同步组织征地拆迁、招投标等施工准备工作,汛后立即开工建设。淮干正阳关~峡山口段行洪区调整和建设、淮干王家坝~临淮岗段行洪区调整及河道整治工程力争汛前完成初设审批,汛后全面开工建设。加快开工建设金寨县中河水库、砀山县林屯水库和潜山市平洋河水库等3座新建小型水库。力争年底前开工淮河流域重要行蓄洪区建设、长江铜陵河段综合治理等2项工程,力争汛后新开工洪汝河、杭埠河、大沙河和皖河综合整治等4个主要支流治理项目。
做好度汛安全工作:压紧压实在建水利工程安全度汛工作责任,及早落实安全度汛措施,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扎实做好工程现场管理,加快完成汛前建设目标,健全完善汛情、险情通报和应急处置机制,加强安全度汛工作监督检查,确保工程安全度汛。
加快推进项目验收:印发重点水利工程验收工作计划,着力加快推进西肥河等沿淮洼地治理、淮干一般堤防加固和下浒山水库3项重大水利工程,新汴河、湃河、池河、滁河、青弋江分洪道、秋浦河、皖河、新安江、水阳江等已完项目扫尾验收。督促各地根据验收工作安排,进一步细化验收计划,明确各项验收准备工作完成时间节点,落实责任人,确保工程按时完成竣工验收。同时要严格验收管理,规范验收行为,提高验收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