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司考最早在2008年就出现了,前两次试点仅限于西藏、新疆,以及四川甘孜州和阿坝州、云南迪庆州等少数民族自治州,其初衷是为了缓解西部地区基层法律职业人才短缺、解决少数民族地区在职法律职业人员职业资格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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