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兰越峰,出生于1964年,原四川省绵阳市人民医院超声科主任。
2、2012年3月,因举报过度医疗被“待岗” ,被称为“走廊医生”。
3、2014年1月25日,绵阳人民医院宣布让“走廊医生”兰越峰尽快回到其工作岗位。
4、2014年5月1日,医院官方微博发出通知:“走廊医生”兰越峰无正当理由、未经主管批准,已连续旷工61.5天。
5、2014年5月5日书面通知到超声科上班,否则医院会解除聘用合同。
6、同年5月6日,被解聘。
7、同年7月29日,要求恢复人事关系被拒绝。
8、2015年5月,起诉绵阳市人民医院一案在绵阳市涪城区法院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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