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即妖书,《国本攸关》,标名《续忧危竑议》。
2、万历三十一年十一月十二日由东厂太监陈矩奏御览。
3、之后由此文引发“妖书案”。
4、作者不详,定案时认定为皦生光(后被判凌迟)。
5、妖书案与伪楚王案、劫杠案共称“楚宗之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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