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小编都会为大家带来一些知识类的文章,那么今天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是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方面的消息知识,那么如果各位小伙伴感兴趣的话可以,认真的查阅一下下面的内容哦。
1、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属于增值税专用发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相同。
2、自2015年8月1日起,在北京、上海、浙江和深圳开展增值税电子发票试运行工作;非试点地区,2016年1月1日起使用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3、自2020年12月21日起,在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广东、重庆、四川、宁波和深圳等11个地区的新办纳税人中实行专票电子化,这些地区开出的电子专票,全国范围内皆可接收使用。
4、2021年1月21日起,在其余地区的新办纳税人中实行专票电子化。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