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有科技10月31日公告,收到深圳证监局出具的《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吴闽华、孙大勇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吴闽华、财务总监孙大勇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经查,你公司存在业绩快报信息披露不准确、 “三会”运作不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不规范、未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等问题。上述情况反映出公司在信息披露、公司治理、募集资金制度建设、会计核算等方面存在问题。
同日,公司披露,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孙大勇的书面辞职报告,其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孙大勇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原定任期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2025年1月19日)止。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截至本公告日,孙大勇通过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深圳市震有成长投资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9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