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官网消息,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上浮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流动性调节系数的通知》。当前,厦门市执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流动性调节系数为0.6,首次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为72万元(120万元×0.6)。若厦门市执行流动性调节系数保持0.6的前提下,调整后首次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为96万元(120万元×0.8);多子女家庭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为120万元,有效提升了首次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住房购买力,减轻贷款职工还贷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