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的一天,王强驾车载着妻子去看3岁多的女儿。路上二人一直因为“吃火锅”的问题发生争吵。其实,早在出发前,夫妻二人就因为这个问题争论许久了。妻子李丽表示,自己现在只想去吃火锅,并不想去看孩子。而王强则坚持要先去看孩子。
坐在后排的李丽看丈夫并没有调转车头带自己去吃火锅的想法,生气之余做出了一个让人意想不到的举动:在车辆还在行驶的情况下,打开车门跳车!
王强发现妻子跳车,立即停车查看,并拨打120急救。但医生到场后发现,李丽是头部落地,所以因颅脑严重损伤而死亡。王强主动到派出所投案自首。
2021年8月24日,王强被提起公诉。最终判决被告人王强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二年,缓刑三年。
在案发前,本案被害人李丽借了27万的外债,用于平时的吃喝享受。而王强不仅一个人担负起了照顾年儿的责任,还一边打工一边偿还债务。王强虽过失致人死亡,但没有主观恶性。他是年老的母亲和年幼的女儿唯一的依靠,法庭判处王强缓刑,有利于他照顾年幼的孩子和尽快偿还被害人留下的巨额债务。
事发后,王强主动联系了自己的岳父,并承担起赡养义务,其岳父也对王强的行为予以谅解,并出具书面谅解书。(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上海法治报)
编辑:赵珊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