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一名内地女子此前在办理香港入境手续时,向香港入境事务处职员隐瞒怀孕情况,后因涉嫌向入境事务处职员作出虚假申述而被。3月22日,香港沙田裁判判处其监禁14个月。
据了解,被告现年26岁,早前以旅客身份抵港,并在未经预约的情况下前往急症室产子。香港入境事务处因而向其展开调查。
调查人员发现被告于抵港前曾在内地进行产前检查,并取得被告相关内地产检记录作为证据,继而向她作进一步查问。
被告最终承认,其来港的真正目的是在港产子,在办理入境手续时向香港入境事务处职员谎称没有怀孕。
随后,被告因涉嫌就其怀孕的情况向入境事务处职员作出虚假申述而被。3月22日,被告在香港沙田裁判承认控罪,被判处监禁14个月。
香港入境事务处发言人表示,根据现行法例,任何人士向入境事务处人员作出虚假申述,即属违法。违例者会被检控,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15万港元及入狱14年。
来源:南方都市报
编辑:吕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