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客人退房一个月后发现少退押金,澎湃介入后酒店退费并3倍赔偿
酒店少退1200元押金,消费者发现后,要求退费并作3倍至10倍赔偿,双方未达到协议。澎湃新闻介入后,经当地市监部门调解,双方协商一致,酒店退费并同意作出3倍赔偿、书面道歉。
近日,消费者黄先生向澎湃质量观投诉平台(https://tousu.thepaper.cn)反映,其4月16日入住武汉光谷皇冠假日酒店,当场通过银行卡缴纳3000元押金。退房时,黄先生另外缴纳了房费。5月16日查看账单时,黄先生发现,酒店只原路退回1800元押金,少退1200元。
“如果我没有查看账单,我的钱就白白损失了。”黄先生说,当晚,酒店工作人员表示,会向财务核实信息,并承诺次日联系黄先生。不过,次日黄先生并未接到酒店回复。
5月18日,黄先生再次致电酒店,酒店工作人员表示:会查询核实。此后,酒店工作人员称,经核查,确实少退黄先生1200元押金,并称是实习生操作不当,将用户名字看错了。黄先生提出尽快退还押金,并要求酒店给予3倍至10倍的赔偿。对此,酒店工作人员表示可以给一晚的房券补偿。此方案被黄先生拒绝。
因协商未果,5月31日,黄先生通过全国12315平台进行了投诉。投诉对象为武汉生物城文化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光谷皇冠假日酒店分公司。当日,该投诉被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第六市场监督管理所受理。黄先生说,他基本每周都会询问处理进度,对方都表示会在45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8月3日,即第45个工作日,平台显示了办结反馈,内容为:经调解,被投诉商家因电源线操作问题导致(少)退投诉人1200元,发现该问题后退还了该笔费用。被投诉酒店不接受3至10倍补偿。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暂行办法》二十一条,第三款,终止调解。
接到黄先生投诉后,澎湃新闻致电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表示,不便就此事接受采访。
8月21日,澎湃新闻从知情人士处获悉,市监部门工作人员8月17日再度前往酒店调查,与酒店沟通,酒店提出3倍补偿的方案。消费者已同意该方案,同时要求酒店书面道歉,酒店已同意。
澎湃新闻致电黄先生,其表示已不便接受采访。酒店工作人员承认,已经与黄先生达成和解,不方便接受采访。
浙江汉鼎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永辉告诉澎湃新闻,《消费者权益保》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3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的为500元。张永辉认为,应由市场监督管理局立案调查,消费者根据调查结果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