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说明坠楼者是为了阻止拆除而用了以命抵抗的方式来阻止拆除?
这个村民的这种做法也很愚蠢,要知道老百姓是斗不过当官的,要想抵抗拆除,首先要知道这栋建筑是不是真的是违法建筑,如果是,抵抗就毫无意义。
如果不是违法建筑而是镇政府错误的要强行拆除,要想民告官,那就只能将他们投诉到县政府,也没必要点火自伤。
既使这一幢楼真的是违法建设,镇政府为什么不早点阻止村民建设?都已经修建好一层,且占地面积这么大,所需要的砖、水泥和人工成本都付出了很多钱,这个时候政府才来阻止建设,还要拆除,这不是要了老百姓的命吗?
一开始就应该阻止建设,好过修建好再去拆除。
如果村民是手续不齐全而违建,可以让村民补办,也不至于去强行拆除。
从该事件可以看出,该镇政府管理也存在问题,对村民修建房屋这么大的事也监管不到位。现在将事件闹大了,如果伤者后续抢救还是身亡,那镇政府要不要担责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