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观察网讯2024年1月起,浙江、江苏两省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1月15日,浙江省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自2024年1月1日起,浙江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第一档2490元、第二档2260元、第三档201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第一档24元、第二档22元、第三档20元。据了解,浙江省上一次调整时间是在2021年8月1日。调整后,与上一次相比,浙江的月最低工资三档分别提高了210元、190元、170元。
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调整后,江苏一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从原来的2280元上调到2490元;二类地区月最低标准从原来的2070元上调到2260元;三类地区从1840元上调到201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每个地区均上调2元,调整后:一类地区24元;二类地区22元;三类地区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