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来源:贵州广播电视台动静贵州视频截图
不敢露脸、不敢用真名、低调领奖,是大多数中奖者的“标准动作”,而彩票机构几乎不会公布中奖者的姓名等信息。因此,对彩票公信力的质疑声不绝于耳。
那么,彩票中奖者的个人信息能不能向社会公开呢?
2009年7月1日生效的《彩票管理条例》非常明确地规定:“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彩票代销者以及其他因职务或者业务便利知悉彩票中奖者个人信息的人员,应当对彩票中奖者个人信息予以保密。”
同时,我国《民法典》《个人信息保》也规定了对自然人信息的保护规范和侵犯责任。
中奖者有权选择匿名领奖,匿名领奖也是国际常见做法。
但是,我国的福利彩票和体育彩票是社会公益性彩票,奖金的去向理应受到社会的监督,公众也有权对一些“巨奖”提出质疑。公众要求披露中奖者身份,其实也是出于对公正和公平的维护和监督。
目前,在中奖者自愿或者征得中奖者同意的情况下,相关信息可以公开。但是,出于相关考虑,极少中奖人愿意主动公开个人信息。
那么,能否探索建立一种“有限匿名”的中奖者信息公开机制?
也就是说,中奖者的信息不是完全不公开,而是在一定条件和范围内可以公开。比如,中奖者可以通过自愿的方式,将自己的部分信息提交给彩票机构,并在中奖后一定时间内公开,或者在一定公众群体中公开等。这样既能保护中奖者的隐私权,又能一定程度上满足公众的知情权。
此外,彩票实名制也是探讨已久的话题。
实名制可有效避免弃奖、冒领、弄虚作假、洗钱等情况,还可以杜绝未成年人购买彩票,可谓一举多得。实名制下,中奖者身份就有迹可查,也可大大增加彩民买彩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