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已故香港实业家霍英东的长房三子霍震宇,以遗产执行人身份上诉到高等法院,要求罢免另外两名遗产执行人,包括胞兄霍震寰及姑姑霍慕勤,并建议高院委任退休法官罗杰志或其他合适人选与他共同管理霍英东遗产。
2、而霍震寰发表声明,称其胞弟霍震宇通过司法指控其侵吞家族财产的指控与事实不符,家族争产风波爆发。
3、 2013年10月28日,香港高等法院就霍英东遗产案开始进行一连五天的聆讯。
4、 霍震宇指二兄霍震寰蓄意隐瞒家族公司有荣有限公司有权以象征式1元(港元,下同),回购逾95亿的南沙项目权益,向香港高院要求批准保留日后以有荣名义兴讼的权利,以有荣的名义控告震寰违反受信责任及疏忽。
5、法官2016年1月21日颁令批出霍震宇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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