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大家对于可行性研究费都是颇为感兴趣的,大家都想要了解一下可行性研究费,那么小美也是在网络上收集了一些关于可行性研究费的一些信息来分享给大家,希望能够帮到大家哦。
1、可行性研究费是在建设前期所发生的,按规定应计入交付使用财产成本的可行性研究费用。
2、包括:(1) 为进行可行性研究工作而购置的固定资产支出; (2) 经可行性研究,决定建设的项目所发生的该项费用。
3、(3)经可行性研究,决定取消的项目所发生的该项费用。
4、建设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要列入国家、部门或地方的建设前期工作计 划。
5、按规定,勘察设计单位和科研单位承担的前期工作任务所需费用,凡有事业费和科研经费来源的,从事业费和科研经费中开支; 没有经费来源,实行取费的单位,按规定收取费用。
6、所收取的费用,属改建项目的由原有企业单位用生产发展基金安排,新建项目如没有固定资金渠道的,可按隶属关系,分别由主管部门或省、市、自治区先用原勘察设计事业费安排,如不足时,报经批准后,在该部门、该地区的基本建设投资计划中安排。
7、建设单位 (或有关部门)要按照上级下达的计划,或者与设计、咨询单位签订合同所规定的可行性研究工作规范、前提条件、进度安排以及费用支付办法等,按季编制可行性研究用款计划,送开户的建设银行,作为拨款的依据。
8、可行性研究费应通过“待摊投资”帐户核算。
9、经可行性研究决定取消的项目发生的该项费用,应从本帐户转入“应核销投资”帐户。
10、为进行可行性研究而购置的固定资产支出应在“其他投资”帐户中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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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