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省应急管理厅共公布符合直升机应急救援起降条件的临时起降点312处↓↓
落实直升机临时起降点日常管理措施
临时起降点建设完成后,由各临时起降点所属管理单位落实日常维护工作,确保临时起降点处于可用状态。
保持地面符合安全条件。临时起降点建成后,要保持场地开阔、地势平坦,以起降点中心为圆心,直径35米的范围内不新增高于0.5米的固定设施。若出现不符合以上条件的情况,需及时清理。
防范高压线带来的风险。确保临时起降点周围的高压线分布距离和高度方向符合飞机起降要求,定期检查巡查,若出现不符合要求的高压线分布,需及时告知相关单位,并对该停机坪重新进行安全起降评估。
做好标识标志维护工作。保持临时起降点标识清晰可识别,对于油漆颜色脱落、字迹模糊等情况及时进行修补。
协同配合保障航空救援任务顺利实施
临时起降点属公共资源,各方均可使用。
灾害发生后,经相关指挥机构研判,需出动直升机开展应急救援的,向省厅提出申请。省厅受理后,由属地将使用临时起降点的任务下达给临时起降点管理单位。临时起降点管理单位接到救援指令后,通知起降点应急联络人,即时清理场地,并配合当地应急管理、公安等部门实施临时交通管制,分流疏导车辆,维护起降点周边交通秩序,保障航空救援任务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