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报道内容截图
“难道我胖,我就要被恶意,恶意嘲讽?”谢女士在自述视频中问道。据大象新闻、齐鲁晚报等媒体报道,谢女士称自己220斤,觉得酒吧方除了造谣还有贬损自己的意思。谢女士回忆,进酒吧半小时后就收到朋友们陆续发来的截图,并询问自己是不是被,她这时才知道被了。
1月24日,谢女士在网络社交平台发视频表示,已收集相关证据,将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谢女士能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对此,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表示,他人肖像擅自上传到网络并发布侮辱性语言,不仅是对他人肖像权、名誉权的严重侵犯,还有可能因寻衅滋事受到治安管理行政处罚。
“这一事件反映了现实中人们对个人隐私和肖像权的忽视。在社交媒体时代,人们容易忽视他人的权利,尤其是在公共场合拍摄和分享照片时。这种侵犯行为不仅损害了受害者的名誉,还可能导致网络暴力,严重影响受害者的生活和心理健康。”付建律师说道。
付建律师表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中华人民民法典》中关于肖像权和名誉权的条款,以及《网络安全法》中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受害者可以依法追究侵权者的责任。“她可以要求酒吧停止侵权行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并要求经济赔偿。对于网络上其他人的转载行为,如果能够证明他们的行为造成了实际损害,也可以追究他们的法律责任。”
付建律师还表示,这一事件不仅是一个法律问题,也是一个社会问题。社会应当加强对个人隐私和肖像权的保护意识,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当大家遇到这种情况时,首先应当及时截图录屏取证,并尽力追查侵权者ID,向平台投诉删除作品,与平台方联系取得对方实名信息向、向公安机关报案。同时,受害者也应当勇敢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通过法律途径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副教授刘晓春表示,在此类事件中,一般应以名誉权、肖像权去要求酒吧赔偿。“一是要求赔礼道歉,另外就是要求消除影响,就是要把内容删掉,并且也要对传播出去的内容承担消除影响的责任。在证明有精神损害的情况下,她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刘晓春说道。
“在类似的场所想要预先防护,其实还是挺难的。此次事件中,酒吧的经营者也的确在伦理上、在道德上有些可以指责的地方,这些是难以预料的。”刘晓春表示,当事人能做的就是在事情发生之后做好证据的保存,同时可以进行,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