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此前潇湘晨报报道,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的书里,描述了事发当天的情况:被告人徐某令与被害人小青系夫妻关系,二人因感情不和而分居年余。2023年5月15日20时42分许,被告人徐某令至上海市松江区被害人小青的暂住处,因小青拒绝开门,致徐某令情绪激动,在门外与小青发生争执。被告人徐某令多次用脚踢踹大门企图破门未成,又当场捡拾砖块砸碎大门玻璃后闯入小青家中,持刀捅刺被害人小青颈部、腹部等处数刀致其死亡。
经鉴定:被害人小青颈部⻅巨大创口,符合生前被他人用锐器切割颈部伤及左颈内静脉致失血性休克而死亡;被告人徐某令作案时及目前均无精神病;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目前具有受审能力。
检方认为,被告人徐某令故意杀死1 人,应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此前,小青的父亲伍先生透露,小青在婚内多次遭遇家暴,甚至在月子期间遭遇徐某令的拳打脚踢。然而,徐某令下一秒就会甜言蜜语地道歉,写言辞诚恳的保证书,甚至下跪请求原谅,为了年幼的孩子,小青一次次选择谅解。因不堪家暴,加之在婚姻里作为全职妈妈得不到肯定,反复被指责“带孩子很轻松”,小青选择前往上海务工。二人分居后,小青曾向重庆市开州区人民离婚,因徐某令不同意,离婚请求被驳回。
伍先生称,分居期间,徐某令曾多次来到他们在上海的暂住处“找麻烦”,他们曾多次报警。行凶当天,徐某令砸碎了玻璃门,强闯入门,小青的母亲与4岁的儿子在现场目睹了全程。
潇湘晨报记者周凌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