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CS暂时发现该交易已经消除了Grab和Uber之间的竞争,Grab和优步是彼此最接近的竞争对手。合并后的实体很可能能够提高价格,事实上,自交易完成以来已经这样做了,”它在周四的一份声明中说。
该公司指出,如果交易没有通过,优步将不会“近中期”离开市场,要么继续其业务,要么将其东南亚业务与其他未参加新加坡竞争的公司合并。
它补充说,出租车预订服务占市场的15%,目前对两家公司构成“不足”的竞争。此外,新加坡竞争监管机构表示,随着Grab为出租车公司,汽车租赁合作伙伴以及一些自己的司机提供排他性条件,潜在市场参与者的进入门槛很高。
“如果没有CCCS的任何干预,[Grab]可能会继续妨碍潜在竞争对手获取驾驶员和车辆的能力,”该委员会表示,并补充说,缺乏竞争将使Grab能够提高驾驶员的票价和佣金率。
该公司指出,竞争对手和客户对更高的票价和降低的服务质量表示担忧,进一步指出自合并以来车手以及司机提出的价格上涨的投诉。
它表示Grab未能证明它可以从合并中获得更高的效率。它的结论是,乘车共享公司违反了新加坡的竞争法。
CCCS表示已经提出了几项补救措施来“恢复市场竞争力”,包括取消Grab司机和租赁合作伙伴的排他性义务和锁定期,以及与新加坡任何出租车队的独家合作协议。
委员会还建议优步将狮城租赁或后者资产的一部分出售给提出合理报价的潜在竞争对手,未经CCCS事先批准不得抢购。
竞争监管机构表示正在寻求公众对其拟议补救措施的反馈意见,以确定这些措施是否足以防止Grab-Uber合并后的反竞争做法。
此外,如果在公众咨询后发现补救措施不充分,两家公司可能会被要求解散和撤销收购。
CCCS表示,它建议两家公司因违反当地竞争法而被罚款,特别是“尽管已经预见到潜在的竞争问题”,仍然需要通过收购和转移资产。
它补充说,两家公司有15个工作日来回应其决定。
Grab告诉当地广播公司亚洲新闻频道,它将对CCCS的调查结果提出上诉,称该委员会采取了“非常狭隘的方法来确定竞争”。它补充说,拟议的罚款和委员会的决定“超越”并违反了新加坡政府的“自由市场经济中的亲商业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