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武商MALL资料图
《若干政策措施》
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
有效期2年,
《南昌市支持电子商务发展
资金管理实施细则》
相应废止。
商业品牌首店入驻最高可获50万元奖励
《若干政策措施》提出,支持商业品牌首店入驻,对开设南昌首个专卖店或主力店(化妆品类可以专柜形式入驻)的国内外知名商业品牌,按核定实际投资总额的50%一次性给予最高30万元支持;对在昌开设江西首个专卖店或主力店(化妆品类可以专柜形式入驻)的国内外知名商业品牌,按核定实际投资总额的50%一次性给予最高50万元支持。
同时,支持零售品牌首店入驻,对开设南昌首个面积不小于2000平方米(含)单店的国内外知名零售品牌企业,按核定实际投资总额的50%一次性给予最高30万元支持;对在昌开设江西首个面积不小于2000平米(含)单店的国内外知名零售品牌企业,按核定实际投资总额的50%一次性给予最高50万元支持。支持餐饮品牌首店入驻,对开设南昌首店的国内外知名餐饮品牌企业,按核定实际投资总额的20%一次性给予最高10万元支持;对在昌开设江西首店的国内外知名餐饮品牌企业,按核定实际投资总额的20%一次性给予最高20万元支持。
南昌大力支持品牌首店招引,对成功招引国内外知名商业品牌、零售品牌和餐饮品牌在昌开设首家门店的商业综合体、大型商场、特色街区商业设施运营管理机构,每新增引进1个品牌首店,给予5万元支持。单家企业或机构该项支持每年累计不超过50万元。此外,支持品牌首发首秀,对在昌举办新品首发首秀活动的国内外知名商业品牌,按活动的场租和展场搭建、宣传推广等总费用的50%,每场最高给予50万元支持,同一品牌企业获该项支持每年累计不超过100万元。
大力支持老字号申报认定
在支持夜间经济街区发展方面,《若干政策措施》提出,对新获评的市级夜间经济街区,按每条50万元给予所在地县(区)级政府一次性奖励。同时,支持特色商业街区品牌创建,对新获评的区域性、示范性市级特色商业街区,分别按每条10万元、20万元给予所在地县(区)级政府奖励;对复评合格的区域性、示范性市级特色商业街区,分别按每条5万元、10万元给予所在地县(区)级政府奖励。
此外,对新获评的基本型一刻钟便民生活圈,按每个10万元给予所在地县(区)级政府一次性奖励;对新获评的高品质一刻钟便民生活圈,按每个15万元给予所在地县(区)级政府一次性奖励。
南昌还大力支持老字号申报认定。对新获得省商务厅认定的江西老字号企业,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获国家商务部认定的中华老字号企业,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获得更高级别评定的,按照阶梯奖励标准补足差额。同时,支持老字号扩大规模,如支持老字号企业参展、举办展会、开设门店。对在昌开设首家门店且经营时间一年(含)以上的老字号企业,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在昌开设直营店的老字号企业,每新增1家且经营时间一年(含)以上的,给予4万元一次性奖励,单家企业获该项奖励每年累计不超过8万元。
新建设农贸市场最高可获100万元奖励
《若干政策措施》明确,大力支持电商示范创建、网络零售类龙头企业发展、A级物流企业创建,以及提升寄递服务能力。其中,对上一年度网络零售额达到1亿元且增幅同比前一年超过5%、5亿元且增幅同比前一年超过2%、10亿元且增幅同比前一年超过1%的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30万元、50万元的奖励。对新获得A级、2A级、3A级、4A级、5A级认定的物流企业,分别给予3万元、5万元、10万元、30万元、50万元的奖励。
同时,支持新建设农贸市场,对中心城区新建设的、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实际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上的五星级农贸市场,给予开办方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支持新增星级农贸市场评定,对新评定为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的农贸市场,分别给予开办方20万元、30万元、40万元的奖励。支持限上主体培育,对上一年度,年度新增纳入统计范围的批零住餐企业以及月度新增纳入统计范围的非新开业批零住餐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月度新增纳入统计范围的批零住餐企业,给予15万元奖励。
此外,在引进国际性、全国性流动品牌展会,举办规模大、效益好、有发展潜力、辐射带动作用强的本地展会,支持会展企业、展会项目参与国际性、区域性组织认证等会展业发展方面,都提出了具体支持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