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韩联社报道,韩国国会9月21日通过对最大在野共同民主首李在明的拘捕同意案。当天,该议案以149票赞成、136票反对、6票弃权、4票无效的结果获通过。
9月18日,韩国检方时隔约7个月另案提请批捕李在明。首尔地方检察厅提请逮捕李在明,罪名包括渎职、受贿。李在明目前正受到司法调查,涉及他担任京畿道城南市市长期间涉嫌在住房建设开发项目中帮助开发商获益一案,以及出任京畿道知事期间向朝鲜方面汇款一案。
9月19日,韩国尹锡悦批准申请逮捕李在明的要求书。
根据韩国法律规定,现任国会议员享有会期内未经国会同意不受逮捕的特权,通过逮捕同意案须有全体国会议员中过半在场、在场议员过半赞成。一旦该案经表决通过,将随即敲定逮捕必要性审查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