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还有多名相关责任人被罚。
其中,时任中国信达北京分公司总经理王晓军,副总经理周顺、毕进宇,被予以警告,罚款10万。时任中国信达北京分公司业务七处副处长(主持工作)张化军,被予以警告,罚款5万。
时任中国信达深圳分公司总经理吴斌、副总经理马仲康,被予以警告,罚款10万。时任中国信达深圳分公司业务三处处长王蕾,被予以警告,罚款5万。
时任中国信达云南分公司总经理陈卫红、副总经理堵云,被予以警告,罚款5万。
中国东方被罚款1810万
罚单显示,因十四项违规,中国东方被罚合计1810万。其中,对中国东方总公司罚款1060万,对相关分支机构罚款750万。
具体违规事由如下:
一、大客户授信不审慎导致重大风险、
二、违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三、通过内部交易和关联交易帮助附属银行掩盖不良资产
四、虚假整改,继续为附属银行不良贷款虚假出表提供通道
五、违规批量收购个人不良贷款
六、非金收购未真实转移资产
七、收购非金融机构正常资产
八、通过收购不真实债权为企业提供融资
九、收购非金融机构非不良债权
十、违规为房地产项目提供融资
十一、向房地产企业提供用于缴纳土地出让金的融资
十二、违规发放土地储备贷款
十三、投前调查不尽职导致风险并形成案件
十四、收购处置不良资产包买方调查不尽职
此外,还有多名相关责任人被罚。
其中,时任中国东方投资(投行)部总经理石爽、高级经理胡雪梅,被予以警告,罚款10万。
时任中国东方黑龙江省分公司总经理王晓光,被予以警告,罚款10万。时任中国东方黑龙江省分公司部门负责人何冬梅被予以警告。
时任中国东方山东省分公司客户经理吕青玉被予以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