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府今次向四大科企开刀,主要是它们在各自的範畴内,都享有极高的市佔率,例如苹果手机的应用程式佔美国整体市场四成七,谷歌搜寻器在美市场佔去六成三,Facebook佔美社交媒体市场达七成,亚马逊更雄霸美国电子商贸市场近五成。由於各公司在其所属的专业界别内都拥有接近垄断的地位,其他竞争者根本难以匹敌,而这些公司更可凭这种优势而剥削消费者,所以司法机构提出反垄断调查,本来亦是无可厚非。
但问题是,四大科企之所以享有垄断地位,主要原因是它们在其界别内掌握了最先进的技术、最适切的服务,使消费者根本不作他选。
在上世纪末至本世纪初,微软便一直雄霸桌面电脑操作系统,任何桌面电脑如没配备视窗系统,都难以与整个电脑世界沟通。正因如此,最终惹来美国司法部的起诉。最后微软虽然未有被分拆,但却愿意接受司法部提出的补救方案,例如同意与第三者共享应用程式界面、在未来五年内有限度公开源码资料等。
然而,自从2007年后,微软在操作系统的地位已大不如前,主要原因是智能电话日渐普及,取代了桌面电脑的不少功能,微软操作系统的佔有率自从那时起,便已逐渐被谷歌的安卓系统所超越,垄断地位亦不复存在。
微软失势并非受到反垄断诉讼结果的影响,而是科技日新月异下,新产品不断应市,原来的领导者,都经不起技术进步的考验而变得落后。这十数年间,多少一度独霸市场的科技巨无霸,包括英特尔、IBM、微软、甲骨文、诺基亚、爱立信、雅虎等,都不是因反垄断诉讼打击而今日地位大不如前,亦是这个原因。
2019-06-06 03:03:21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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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电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