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8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是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所做的报告,提请全国人大代表进行审议。
2、 2018年3月5日上午9时,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开幕,听取和审议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关于政府工作的报告,报告全文约1.9万字,回顾了过去五年取得的成就,并部署了2018年九大工作任务。
3、 2018年3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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