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00年10月31日,国土资源部以国土资发〔2000〕309号印发《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规定》。
2、该《规定》分总则、矿业权出让、矿业权转让、监督管理、附则5章69条,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3、 2014年7月16日,国土资源部以国土资发〔2014〕89号印发《关于停止执行〈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第五十五条规定的通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有关规定,停止执行《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国土资发〔2000〕309号)第五十五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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