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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患者王女士于2019年4月11日17时44分到长安妇保院就诊,入院诊断后给予补液等对症处理。
2、2019年4月12日6时20分左右发现输注的10%葡萄糖注射液已过期,立即终止输液。
3、同时,由值班医师陪同前往西北妇女儿童医院进行就诊,经检查,患者无不良反应。
4、长安区市场监管局和区卫生健康局联合对当时输注的10%葡萄糖注射液进行认定,确属过期药品。
5、区卫生健康局对长安妇保院涉事的院长停职、分管副院长免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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