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小编都会为大家带来一些知识类的文章,那么今天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是刑法中的法定符合说和具体符合说的区别方面的消息知识,那么如果各位小伙伴感兴趣的话可以,认真的查阅一下下面的内容哦。
在刑法理论中,在面对认定犯罪事实时,犯罪嫌人发生具体的事实认识错误,即行为人认识的事实与实际发生的事实不一致,但没有超出同一犯罪构成的范围,如何具体认定案件的具体情况。
针对处理这种情况,有两种学说;
第一种是法定符合说:
转载或里者引素用多本文内容热请区注明来源于芝士回答
1.只要(认识到的与实际发生的)二者“在法定构成要件范围内”一致(符合)时,就成立故意,不必要求具体一致(符合)。
2.行为人主观认识到的与实际发生的事实不一致,其程度超出了同一构成要件范围的,则对不一致的事实(对象·结果)不成立犯罪故意。
第二种是具体符合说:
这种学说认为,如果具体不一致的,不成立构成要件故意。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