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长春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召开“幸福长春·圆梦助学”新闻发布会。为了满足困难家庭学生的求学需求,长春市正式启动了“幸福长春·圆梦助学”活动。长春市从2001年开展“圆梦助学”活动以来,累计帮助20余万名困难学子实现了“求学梦”。
今年的助学项目主要包括五个方面:
一是对城区、开发区中、高考后的低保、原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学生及孤儿学生提供助学救助。
高考助学标准为:主城区、开发区低保家庭、原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学生及孤儿学生每人10000元,九台区、双阳区每人6000元;中考助学标准为:主城区、开发区低保、原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学生及孤儿学生每人3000元,九台区、双阳区每人1000元。这项工作由长春市慈善总会组织实施。
二是对在工会建档的困难职工家庭中接受高中教育(含中等职业教育)的子女、接受特殊教育的残疾儿童及接受高等教育的子女进行助学救助。
深度困难职工家庭,帮扶标准为10个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总和;相对困难职工家庭,帮扶标准为8个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总和;一般困难职工家庭,帮扶标准为4个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总和。这项工作由长春市总工会组织实施。
三是对当年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高中及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高中正式学籍的在校残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人子女提供资助。
每人每年按照本科及本科以上6000元、专科3000元、中专2000元、高中1000元标准,给予学费资助。对参加全国成人高考和高等教育自学答案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的残疾人,修完全部课程,取得学校颁发的毕业证书,当年给予一次性学费资助,资助标准为2000元。这项工作由长春市残联组织实施。
四是积极开展2023年延续长春地区学生资助项目。
对长春市脱贫户家庭学生按照学前、义务教育、高中、大学、中职分别给予每位学生1500元、2000元、4000元、5000元、7200元助学补助。另外,对就读于长春市属中职学校(包括民办中职学校)的长春市脱贫户家庭学生免除学习相关费用。为就读于长春市农村幼儿园的低保家庭幼儿和就读于长春市小学、初中、高中的长春市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按每人每年1000元标准发放生活补助。这项工作由长春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五是协助被全日制普通高校正式录取的有需求的长春籍家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生、预科生和研究生,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不低于1000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学生在读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不再继续攻读学位时,自毕业当年起开始自付利息,在5年还本宽限期内只需偿还利息,如毕业后剩余贷款期限小于5年,则按《借款合同》约定还款。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借款学生应在毕业当年及时向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审核通过后,可继续享受贴息和相应的还本宽限期,但贷款期限不再延长。这项工作由学生户籍所在地的学生资助服务中心组织实施。
为了做好今年的助学活动,相关部门已经开通了学生资助热线电话,为广大考生和家长提供政策咨询。
扶残助学金申报时间及方式:
一、申报审核时间:现在已经开始申报审核,截止到9月30日,补充办理审核时间至10月31日止。
二、申报方式有两种:一种是网上申报:申请人可通过网络登录吉林省残疾人联合会网站(.jldpf.org.cn)进入综合服务大厅,点击“扶残助学金”服务事项,按照系统提示进行申报。
另一种方式是窗口办理:申请人可携带申报材料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公共服务中心(或政务大厅)窗口进行申报。
申请慈善助学金需要哪些材料,到哪里申请?
所需资料:
(一)低保家庭考生:1.录取通知书或收费通知原件;2.考生及同一户籍父(母)的低保证原件;3.考生身份证及同户籍父母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4.领取低保金所用银行卡。
(二)孤儿考生:1.录取通知书或收费通知原件;2.考生身份证及户口簿原件;3.孤儿考生须提供父母双方死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集体户口的孤儿考生须提供原为长春市出生的相关证明;4.领取孤儿补助金所用银行卡。
(三)建档立卡家庭考生:1.录取通知书或收费通知原件;2.考生及同一户籍父(母)的帮扶手册原件或建档立卡脱贫户证明原件;3.考生身份证及同户籍父母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4.考生银行卡。
关于到哪里申请:
1.符合资助条件的低保家庭及孤儿考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备齐本方案所确定的“所需资料”,由考生本人到考生户籍地街道(乡、镇)公共服务中心进行办理。
2.符合资助条件的脱贫户家庭考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备齐本方案所确定的“所需资料”,由考生本人到考生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慈善会进行办理。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 陆续
来源:城市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