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卫健委组织制定的《婴幼儿托育机构服务规范》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其中规定:①托育机构应建立覆盖所有室内外活动场地的安防监控系统,视频监控资料保存不少于90日,不应无故中断监控,不应随意更改、删除监控资料。②保育人员应在婴幼儿午睡期间全程照看,每隔10到15分钟巡视检查。③遇到意外伤害、突发疾病等紧急情况时,应第一时间联系家长如实告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