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数字经济与数字治理法治研究会副秘书长黄尹旭表示,强制跳转剥夺了用户的自主选择权,“这性质上就属于一种误导性,或者是诱导性的跳转,剥夺了用户的自主选择权,一定程度上也浪费了用户的时间,也破坏了用户的上网体验。”
黄尹旭进一步表示,“摇一摇”广告离不开手机陀螺仪和运动传感器数据的调用,这些数据也应该属于个人信息范畴。
平台方需了解用户意愿进行权限获取
用户应提高自我维权意识
今年2月,工信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提升移动互联网应用服务能力的通知》,《通知》重点就包括,不得频繁弹窗干扰用户正常使用,或利用“全屏热力图”、高灵敏度“摇一摇”等易造成误触发的方式诱导用户操作。对落实上述要求不到位或出现违规行为的,依法采取责令限期整改、向社会公告、组织下架等措施,严肃问责查处。
北京也迪律师事务所律师吴振华表示,平台不按标准来办,个人走诉讼程序成本又高,其实,还有其他路径规范和治理这种“摇一摇”广告。
吴振华:首先工信部之前发过相关的文,要求他们进行整改,相关的部门有一些整改的措施,但是落实不彻底,也就是说广告商没有完全按照标准去做整改,如果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去罚款也没有问题。还有一种情况,如果说像这种典型的侵犯了我们消费者用户,像消费者保护协会这种公益性的社团组织,也可以提起公益诉讼。
北京数字经济与数字治理法治研究会副秘书长黄尹旭也给出自己的建议,平台一方应充分了解用户意愿后再进行权限获取的操作,用户一方也应提高自我维权意识。
本文来源:广电总台中国之声